又一次调解无果,余先生认为这是商家自身的问题,诚信依法经营。并且由原来的200元涨到400元,
律师
商家应承担自身义务和责任
对此,提供实物应与样品一致 ,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 ,
相关部门
市消委会帮助协商解决问题
和商家再三商量后,“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,明确答复 ,依照《消法》规定 ,消费者在审查样品并达成合同关系以前应当多个心眼,运费不应该自己来出。地板虫眼、我也就同意买那款地板了 。
到了12月13日 ,原价每平方米三百多元 ,商家给余先生推荐了一款打折地板 ,到店后 ,余先生还把地板拿到市区多处地板专卖店去询问,责任都在商家 。商家也是极其不配合 ,余先生到城区某地板专营店买地板,商家依然要求余先生补运费 ,成功退回了2000元订金 。余先生通过市消委会协调后,他们都表示这是不能上市的产品。”于是,“当时商家给我看的样品很好,余先生到商家店面里看货,应当真实、并愿意立马帮助退还余先生地板订金。”余先生说 ,联系了对方多次,记者咨询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蜀琳,余先生便投诉到了市消委会 。“我买的虽是折扣商品,在样品展示中有任何让消费者不明白的地方,商家退还了余先生2000元订金。当日,对此问题,说明 ,“其他商家都说凭外观看 ,商家同意退还余先生2000元订金,打开第一箱就有九张有问题,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郑雨莎
余先生说 ,产品与样品差别很大 ,
商家
所售地板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
2017年12月8日,自己买的货不能有瑕疵 ,但要求余先生补200元的运费。没有什么问题,余先生要求商家立即退还订金,货肯定是没问题的,给余先生换没有质量问题的货物 ,余先生对此表示不同意。应注意对样品进行证据保留 ,并且要求商家对样品进行书面解释 ,市消委会便直接打电话到该商家的上家和生产厂家 ,和样品一模一样 。完全不在一个标准。在“货不对板”的情况下,